诗词歌赋是中国文化的传统,词虽然比诗产生的晚些,但它本身所独具的艺术魅力不仅感染着古今的读者,也引诱着多少人创作的欲望。这是因为人们体悟到,词对于诗来说更突出的是感情的抒发。所以词的正宗被冠以婉约,而豪放则属于“异”出。对此有一个故事,说有一次苏东坡问一善歌者:“我词何如柳永?”歌者说:“柳郎中词,只合七八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学士您的词,须关西大汉、铜琵琶、铁棹板,唱‘大江东去.”其实你翻翻苏东坡的词就会发现,苏东坡合乎豪放标准的词并没有几首。大多数也是属于婉约类型的。如果说连豪放派的鼻祖的词都如此的话,这就说词确实属于或曰善于抒发人内心比较细致的柔媚类的情感。如此的词才更容易展示词本身所具有的形式美感。
当然,任何事物都不能绝对化。人的情感就不同的人来说,所专著的尚有区别。有人专注儿女情长,这必然使词偏重于婉约,因为倘若儿女情长失去柔肠百转或脂粉气息也就不能称之为婉约了。男女的情爱没有婉约作基础能长久乎?即以苏东坡的“明月几时有”为例,这首词我们无论作情人还是亲人,还是友人来解读,应该是比较好豪放的,但是结尾那“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也逃脱不了婉约之情感。但是如果词家所关注的不在儿女情长这方面,比如关注的是社会、战争,就可以摆脱婉约类型。比如辛稼轩的词即如此。那么不入婉约就必然入豪放吗?历代论者往往如此的划分,好像不是张三必然是李四,那么有没有王六呢?估计有些人在划分某词家类别时,应该一定也有纠结的时候。因为就某人词作来说两种情况都有,而且其中的一些词作必然有即非婉约也非豪放的。为此词作风格的确立实际往往与所咏对象有密切关系。
说词我们本不应该说曲,但是因为我们这里是在作“序”,故此,当谈必须谈了。曲比词更口语化,但二者也有许多相通的。这是因为词即歌词,它最早也是曲,它是早于元曲的曲,只是那时被称为词罢了。词到后来越来越雅化,所谓的雅化就是书面语化,与口语渐行渐远了。就句式来说二者就非常接近。我们将元曲中的曲子与宋词中的词比较就可发现,它们有的没有什么不同。但这么个比法不行。怎么比呢?即将二者极具个性的作品来比较,那样的话差异就十分明显了。明显的差距就在于元曲的口语化十分突出。
以上我们总共谈了两个问题,一个是有关词的豪放、婉约,;一个是词和曲的差别主要在曲更趋于口语化。如果你承认历来都是文化当随时代的话,那么填词也好,写曲也好,鲜活词汇、口语则是首选。我们这样说并非拒绝传统常用词汇、口语。因为毕竟人们写东西是为了让当时人看,而看你作品的不必非有多厚实古代文化基础的人。其实这一点古人就是这么作的。就词而说吧,五代、宋朝的词基本就是写给歌妓们唱的。柳永的词不就是 “凡有井水处,即能歌柳词”吗?也就是说词应当是比较下里巴人的非正式场合的娱乐品。我以为适应下里巴人需要的作品应该远胜于将其书面语化的作品。前者是鲜活的,后者是致使其灭亡的。明白了这层道理也就明白了我这些词作的风格特点及其我填词追求的艺术准则了。
我们如今填词不过为了抒发情感,或孤芳自赏,或示与人看。这里我的词作所涉及的内容比较多,而且许多关乎社会,几乎没有情爱方面的。就我的观点“词的风格与所咏内容相关”来说,我的这些词应该是既不婉约也不豪放。不过这样也好。因为往往婉约不成反成矫揉造作,豪放不成反成叫啸。我的这些词更多地吸收了早期词和元曲的一些特点,有的很口语化。以我自己的认识来说,应该是调侃口吻较多,可能受元曲影响多些。它们产生的背景是这样的。
平时和朋友到外面游玩,不论一二还是三五人,我都自备浊酒锡杯。酒不多却可助人进入小小的陶然状态,郊野游玩主要的就是聊天,此时无论谈吐还是心情都有一种身处自由天地的感觉,有时还可诌几句诗,惬意自不必说了。近来昔日同学贺桑对我说:“怎么只看到你的诗,没看到你的词啊?”我说:“那就让你见见吧。”于是每写几首便寄给这些同学。俗话说干不干三分样,自己心里总得有个尺度,否则不但劳而无功,还可能被人说三道四。
这里我的自定标准是:(1)明白如话,用时下的语言,尽量少用典,让人家看得懂。(2)尽量拉开与古人的距离。(3)建立自己的风格。(4)尽量符合词律,除非实在没办法才突破格律。时光一晃月余,不觉已经写了近百首。这里以“壶中词”为名发在网上。我这里连说了三个尽量,因为我知道其难处,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则要看能否禁得住旁观者的目光扫瞄了。请同道观览。欢迎指正。
刘玉来 2014.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