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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妇西河界休都乡吉迁里,宋氏名和之,字秦嬴,春秋卅五,永和四年十月三日卒。以其月廿二日,合葬于君柩之右。
夫哲,字世僬,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秦梁二州诸军事、冠军将军、梁州刺使、野王公。弟延之,字兴祖。袭封野王公。
1965年1月19日,在南京郊区新民门外人台山出土了东晋《王兴之夫妇墓志》。墓志上的字体是带隶意的楷书,与南朝的《爨宝子》相似,用笔多方,结体奇拙。因为墓主王兴之是王羲之的叔伯兄弟,又是同时代人(墓石刻于晋成帝咸康七年,公元三四一年),故郭沫若先生据此在一九六五年第六期《文物》上发表了《由王谢墓志的出土论到兰亭序的真伪》一文,同意清李文田“世无右军之书则已,苟或有之,必其与《爨宝子》,《爨龙颜》相近而后可”的观点,一时风起,唱和者甚多。时南京学者高二适先生针锋相对在《光明日报》发表了《兰亭序的真伪驳议》一文,从而展开了建国以来第一次书法大论战。学术问题,本当各抒己见,百家争鸣,但当时的政治空气,却把这一学术界的争论上纲为“唯物史观同唯心史观的斗争”。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出土文物的不断增多,这一问题也渐趋明朗。一九七七年安徽亳县出土三百七十四块刻字的曹操宗室墓砖,年代为东汉延熹七年(一六四)——灵帝建宁三年(一七O),字体有百分之七十五是楷行书。可见早在王羲之写《兰亭序》前二百年的东汉时代,民间已经使用楷行书了。因此,二百年后的东晋王羲之是有可能写出如《兰亭序》之类的书法作品的;这一点也可在楼兰简牍文书及居延木简中得到证明。 《王兴之夫妇墓志》上的字体属于“铭石书”,与《兰亭序》之类的“行狎书”大不相同,就象历代写墓碑多用楷、隶书那样,规整严肃表示了对故者的虔诚,因此是很少用行、草书来写墓碑的。《王兴之夫妇墓志》朴实谨严,方整遒劲,它与同期出土的《王闽之墓志》、《王丹虎墓志》等,为东晋书法增添了新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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